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Ding Maozhong
机构地区:[1]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上海201701
基 金:上海政法学院高原培育学科(经济法方向)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年 份:2018
卷 号:39
期 号:6
起止页码:95-10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由于缺少必要的专项财政激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地方实施在整体上进展非常缓慢。根据管理学的激励理论和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除了应当将市场环境的有效改善作为重要的事项纳入地方领导的政绩考核以外,我们还应当特别为此建立专项的激励机制。澳大利亚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通过特地向各州和领地发放竞争报偿的方式,成功地推进了竞争中立政策的经济改革。我国可以合理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由国务院设立公平竞争审查的专项奖励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积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省份进行奖励。
关 键 词:公平竞争审查 地方财政波动 专项奖励资金 财政转移支付
分 类 号:D92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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