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6ZDA075)"信息法基础"
年 份:2018
卷 号:36
期 号:3
起止页码:65-7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自动化决策广泛应用,算法的评分、排序决定和影响着相对人贷款、就业、信誉等诸多权益。但当算法作出不利甚至错误决策时,相对人无从知晓原因更遑论改正其错误决策,严重缺乏应有的救济。通过梳理现有法律资源发现,传统制度在自动化决策场景下均不敷适用,无法为相对人提供算法决策的解释。法律应配置独立的算法解释权,用以衡平自动化决策使用者与相对人不对称的权力关系,作为合同制度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因应性变革。算法解释权的理论正当性亦可在贯彻意思自治原则、矫正信息不对称、分配风险负担等层面得到充分证成。算法解释权的内在构造具有独特的内容要求和双层架构,其具体制度应在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下进行设计。
关 键 词:算法解释权 自动化决策 意思自治 信息不对称
分 类 号:DF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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