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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中伦理审查风险控制探讨    

Risk management in ethics review of the drug and medical device innovation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范贞[1] 许重远[2]

FAN Zhen;XU Zhong-yuan(Beijing Bairui 100097, China;Trial, Nanfang Medical University, China) Law Firm, Beijing Center of Clinical Hospital, Southern Guangzhou 510515,)

机构地区:[1]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北京100097 [2]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广州510515

出  处:《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

基  金:广州市科技计划基金资助项目(2013J4500041)

年  份:2018

卷  号:34

期  号:8

起止页码:990-99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AS、CSA、CSCD、CSCD2017_2018、JST、RCCSE、ZGKJHX、核心刊

摘  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提出,国内多中心临床试验,经临床试验组长单位伦理审查后,其他成员单位应认可组长单位的审查结论,不再重复审查。组长单位对成员单位受试者临床试验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组长单位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足额责任保险、国外申办方的国内赔偿代理机构、组长单位作为被保险人、临床试验损害因果鉴定等。组长单位伦理审查应记载于知情同意书。申办方权益保障包括组长单位伦理及时审查、组长单位主审委员的会前沟通、组长单位伦理委员参加临床试验方案讨论会等。伦理委员会应当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审议试验方案。

关 键 词:多中心临床试验 连带责任 组长单位  风险控制  

分 类 号:R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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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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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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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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