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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营改增”后甲供材的财税处理方法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郑海霞[1,2] 文长明[3] 邱欢[2]

机构地区:[1]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合肥230009 [2]安徽保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09 [3]中工科安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02

出  处:《商业会计》

基  金:安徽省年度重点科研项目(项目编号:1301023006)

年  份:2018

期  号:7

起止页码:37-3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普通刊

摘  要: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甲供材不再计入房地产建筑企业(以下简称"房建企业")的税基,且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房建企业的税负将大幅降低。房建企业可以根据税负临界点来选择合理的增值税计算方法,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房开企业")可以尽量做大甲供材工程以获得更多利润。

关 键 词:营改增  甲供材  税负临界点  增值税计算方法  

分 类 号:F23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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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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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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