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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组织刷单炒信触犯法律底线——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案纪实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徐芬[1] 沈艺婷[1]

机构地区:[1]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人民检察》

年  份:2017

期  号:18

起止页码:67-6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核心刊

摘  要:2017年6月20日,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非法经营案,法院当庭宣判,刷单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连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至此,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刑事案件宣判。

关 键 词:组织者 检察院 余杭区  杭州市  浙江省  首例  非法经营罪 纪实  

分 类 号:D925.2] D926.32[法学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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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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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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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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