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河北地质大学博物馆,河北石家庄050031
基 金:2016年湖北师范大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的制度研究"资助(编号:kf2016y02)
年 份:2017
卷 号:26
期 号:9
起止页码:16-2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JST、RCCSE、ZGKJHX、核心刊
摘 要: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是以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为中心、以营造公平的矿业市场竞争环境为目的,在矿业活动过程的不同环节,清费立税,试图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新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但改革不彻底,矿业的租、税、利、费没有分开。本文认为,征收矿业的租、税、利、费的理论依据不同,应该分开。矿租是矿产资源产权收益,矿利是前期找矿投资的回报,矿税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代价,矿费是政府对矿业活动实施管制的手段之一。未来矿业税费改革的方向是依据矿业的租税利费理论,还原矿产资源税的本质内涵,将一些收费项目转变为矿租,保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关 键 词:权益金制度 矿租 矿税 矿利 矿费
分 类 号:F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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