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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我国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制度的意义及路径    

The Significance and Methods on Establishing Ad Hoc Arbitration System in China′s Pilot Free Trade Zone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张超汉[1,2] 丁同民[1]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2]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  处:《中州学刊》

基  金:2017年度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科研项目“‘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重大国际法问题研究”

年  份:2017

期  号:8

起止页码:62-6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我国根据有关国际条约承认国外临时仲裁裁决的效力,但国内立法中临时仲裁制度缺位,这不利于在国际交往中贯彻对等、互惠原则,不利于保护我国商事主体在国际商贸活动中的应有权益。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建设"一带一路"的基础平台和重要节点,其发展需要稳定、可预期、法治化的临时仲裁机制,使企业之间的民商事纠纷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得到高效、及时的解决。《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构建的以临时仲裁为主、仲裁机构和司法机构介入为辅的仲裁体系,对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

关 键 词: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时仲裁 司法机构介入  

分 类 号:D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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