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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生态文化的培育主体    

On the Cultivating Subject of Ecological Culture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邹巅[1]

机构地区:[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

出  处:《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基  金:湖南省教育厅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生态文化的培育主体;路径和机制研究"(2015K146)

年  份:2017

卷  号:16

期  号:2

起止页码:1-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生态文化的培育主体包括国家、社会和公民。国家是生态文化培育的主导性主体,主要为生态文化培育提供方向性框架、规范和制度保障以及经费支撑。社会作为集聚性整体,是生态文化培育主体中的主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民间环保组织等社会单位在培育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彼此互为补充,协同培育,最终实现生态社会与生态文化的统一。公民是生态文化培育最基本的主体,公民实践是生态文化的源头活水,一方面公民实践是生态文化培育的"最后一公里",国家主导和社会培育最终要落实到公民实践;另一方面公民实践不断提炼和丰富生态文化的内容。公民培育生态文化的主要途径是对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的选择,公共讨论和环境维权等,其最终结果是从个人的生态到一切人的生态。

关 键 词:生态文化 培育主体  国家主导  社会培育 公民实践  

分 类 号:G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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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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