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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司法公开的权源、基础及形式——基于知情权的视角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沈定成[1,2] 孙永军[3]

机构地区:[1]东南大学法学院 [2]金陵行政法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苏南京211189 [3]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

出  处:《江西社会科学》

基  金:江苏省政府法制研究专项资助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利益平衡原则实证研究"(2016jsfz01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司法信息公开研究"(6J0150);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项目"‘权利型’司法公开研究"(SFH2016D04)

年  份:2017

卷  号:37

期  号:2

起止页码:207-21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司法公开应当是"权、利、责"的有机结合。当下我国的司法公开,司法机关的"权"体现得相对充分,而公众与当事人的"利"的保障与司法机关的"责"的追究方面做得还相当不够。司法公开要落到实处,必须补强司法公开中"利"和"责"部分,构筑公众和当事人获悉司法信息的权利保障机制。司法知情权是公众和当事人要求司法公开的正当性源泉,其性质属于基本人权,作为一种道德性的权利,必须法定化才能使公众和当事人的司法知情权实在化。法律化的司法公开主要表现为司法全面公开和司法有责公开。

关 键 词:司法公开 司法信息  司法知情权  知情权 《六项规定》  

分 类 号:D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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