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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关于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肖孝飞[1]

机构地区:[1]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西供电分公司纪委,江西新余338000

出  处:《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年  份:2016

期  号:34

起止页码:14-1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落实监督执纪"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形态,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体现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理念,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当前,国有企业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实践运用的方式方法滞后等。为此,国有企业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层层设置防线,推进"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关 键 词: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党风廉政建设

分 类 号:D262[政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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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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