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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及展开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in Civil Law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郑晓剑[1]

机构地区:[1]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法学》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成果

年  份:2016

期  号:2

起止页码:143-16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三个子原则,其通过对"手段"和"目的"之关联性的考察,以确认国家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干预有无逾越必要的限度。比例原则的精髓在于"禁止过度",对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秩序发生作用。比例原则适用于民法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比例原则可广泛地作用于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等领域,对这些领域是否存在"禁止过度"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诊断,以确保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自由不被过度干预,从而能够捍卫私法自治的价值,也有助于推动民法在理念和制度层面的更新。因此,比例原则具备担纲一项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和资格。

关 键 词:比例原则 私法自治 完全赔偿  禁治产制度  

分 类 号: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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