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社区矫正的属性及其契约化规制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连春亮[1]

机构地区:[1]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管理系,河南郑州450011

出  处:《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年  份:2016

卷  号:28

期  号:2

起止页码:106-113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核心刊

摘  要:社区矫正的属性决定了社区矫正契约化的空间。从公共管理的视角看,社区矫正是国家和社会力量根据社会契约有效管理社区矫正事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矫正效率的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活动。因此,社区矫正在表现形式上是行刑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复合,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组织形式,一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结构形态,一种特殊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政府"应是掌舵者而不是划桨者",是社区矫正政策的制定者,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是管理职能;社区矫正参与者则是政策实施的"划桨者"。社区矫正的公共管理属性使得社区矫正治理体系必然是以国家刑事强制力作后盾,由社会力量为罪犯提供矫正服务的二元体制。

关 键 词:社区矫正 契约化 公共组织 社会控制 社会管理

分 类 号:D917[法学类]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