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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健全人大主导立法体制机制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丁祖年[1,2,3]

机构地区:[1]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2]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出  处:《法治研究》

年  份:2016

期  号:2

起止页码:17-2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人大主导立法,也就是人大作为立法主体,对立法选项、立法过程、立法结果具有完全的实际的决定权。这本来是一个不言而喻的规则。但在长期立法实践中,人大主导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完善人大主导的立法体制机制,必须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完善立项机制、起草机制、调研机制、审议机制、表决机制,深化代表参与立法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健全专家参与立法机制。同时要加强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和立法队伍建设。

关 键 词:人大主导立法  体制机制  

分 类 号:D920.0[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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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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