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政府职能与法人义务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牛崇桓[1] 钟云飞[2]

机构地区:[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北京100053 [2]松辽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吉林长春130021

出  处:《中国水土保持》

年  份:2016

期  号:2

起止页码:8-1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作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分为监督性监测和管理性监测,监督性监测是政府主管部门承担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管理性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承担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两者的任务、内容、要求、作用等均有不同,既不重复,更不矛盾,不能相互替代。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监测对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监测的水土保持管理功能,依法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义务,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障水土保持方案的全面落实。

关 键 词:水土保持 监测  职能  义务 生产建设项目  

分 类 号:S157]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