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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从消费性使用视角看“微博转发”中的著作权限制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梅术文[1,2]

机构地区:[1]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与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出  处:《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中的著作权制度应对与变革研究>(15BFX14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本问题研究>(3095012102);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网络知识产权法的制度体系研究>(14HQ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年  份:2015

期  号:12

起止页码:115-12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在"微博转发"过程中为评论、推荐等目的大量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属于"适当引用",也很难归入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的"个人使用"范畴。"三步测试法"虽然是关于著作权限制的一般条款,但只具有限制著作权限制的功能,不宜作为扩展著作权限制范围的依据。我国没有采用"因素主义"的立法模式,未来也应该审慎选择。网络环境下日益变化的消费性使用仍具有"非竞争性"和"非营利性"的特征,因此在著作权法中保护消费性使用依然具有正当性。合理的选择是继续规定"个人使用"的著作权限制条款,同时辅之以"三步测试法"的检验,以维护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利益的平衡。

关 键 词:消费性使用  转换性使用  著作权限制 “微博转发”  

分 类 号:D9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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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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