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我国政府环境问责的乱象及其应对——写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之初    

On the Chaotic Phenomena of Government Environmental Accountability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杨朝霞[1] 张晓宁[1]

机构地区:[1]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北京100083

出  处:《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RW2015-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FX148)

年  份:2015

卷  号:36

期  号:4

起止页码:1-1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SCI、CSSCI_E2014_2016、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政府环境问责是确保环境法治体系良好运行不可或缺且行之有效的倒逼机制。然而,在我国的政府环境问责实践中,普遍存在"重企业主体责任,轻政府监管责任"、"重基层直接责任,轻部门主管责任"、"重环保主管部门责任,轻环保分管部门责任"、"重环境监管责任,轻党政领导责任"等问题,且有政治责任法律化和法律责任政治化等乱象,以致政府环境问责缺位、错位、失衡等方面的问题日趋严重。为走出当前困境,我国应按照职责明晰、权责一致、党政同责、各担其责、终身追责、依法问责、公平问责和尽职免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政府环境责任规则,强化政府环境问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关 键 词:政府责任 环境问责  法律责任 政治责任 环境保护法

分 类 号:D922.68]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