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新疆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53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基 金:新疆师范大学民族学博士点项目"清至民国时期塔里木河流域水利社会研究"(MZZD13-02);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民国新疆灾害及政府应对"(XJNUBS1108);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域文史研究中心项目"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水利与社会"(XJEDU040214B04)
年 份:2015
期 号:4
起止页码:44-4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SCI、CSSCI2014_2016、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清代是新疆地震灾害的多发时期,根据文献统计,清代新疆地震灾害约发生了42次。在灾后,清政府的国家救灾职能在新疆得到了充分发挥,往往能够及时施行赈恤,并令地方官员妥为安抚灾民,这无疑对于维护新疆地区社会稳定和人心的安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 键 词:清代 新疆 地震救济
分 类 号:C913.7[经济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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