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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环保,地方政府有哪些禁忌?——关于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九个不要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曹俊[1]

机构地区:[1]《环境经济》编辑部

出  处:《环境经济》

年  份:2015

卷  号:0

期  号:10

起止页码:4-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禁止更是不能为。新《环境保护法》既规定了地方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也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不能做什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文件、法规又对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做了进一步补充甚至细化。归纳起来,主要有九大禁忌,亦即九个不要。第一,不要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第二,不要超总量排污、

关 键 词:《环境保护法》 地方政府 法律法规 禁忌 文件  环保 国务院办公厅 开发利用规划  

分 类 号:D9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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