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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新《环境保护法》的亮点、不足与展望    

The highlights,lacks and prospects of the new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彭本利[1] 李爱年[2]

机构地区:[1]玉林师范学院法商学院,广西玉林537000 [2]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出  处:《环境污染与防治》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重点项目(No.12AFX014);湖南省教育厅重点课题(No.12A086);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一般资助项目(No.KY2015YB247);玉林师范学院2013年重点研究项目(No.2013YJZD06)

年  份:2015

卷  号:37

期  号:4

起止页码:89-9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4、CAS、CSA-PROQEUST、CSCD、CSCD2015_2016、JST、PROQUEST、RSC、ZGKJHX、核心刊

摘  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新《环境保护法》与原《环境保护法》相比具有诸多亮点,如体现和贯彻了"保护优先"的理念,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规定了按日处罚制度。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新《环境保护法》仍属管理法而非权利法、没有触及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缺乏合理协调、立法技术不够完善等。今后《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应注重从管理法向权利法转变、强化地方监管和建立区域性监管、协调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关 键 词:环境保护法 亮点 保护优先  

分 类 号:D9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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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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