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暨南大学法学院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法学方法论与中国民商法研究"(13AZD065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2YJC820095号);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研究项目(12JNKY007号)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14
卷 号:26
期 号:4
起止页码:978-100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NSSD、RCCSE、RDFYBKZL(收录号:573146)、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我国晚近预约实务发展对通说主张的"强制缔结本约—实际履行本约—履行利益赔偿"说提出挑战,而与德国和瑞士批判说所见略同,均认为预约救济原则上仅为信赖利益赔偿,但该等主张均仍沿袭概念论构造模式。法之发现迷失在继续僵化和论题学陷阱之间,应在方法上转向类型论。在法的外在体系,辨明预约与最终合同、其他先合同协议、缔约过失及基础性的缔约自由之间的递进式序列关系,并在要件和效果方面一一解构。在内在体系中,沿法律构造和意思自治相角力的主线铺展论题、确定论题之间的关系、提炼案型序列。预约的认定将可依托多维度的类型序列,融贯法之双重体系,预约认定后的救济也将在信赖利益、履行利益乃至实际履行之间获得更大弹性。
关 键 词:预约 民法双重体系 类型序列 法学方法论
分 类 号:D9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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