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年 份:2014
期 号:7
起止页码:18-23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把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职能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特点,有利于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这是党中央首次在全会决定中就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作出规定,对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出了新的任务,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新内容。对人大、政府而言,当前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对此探索不多,也无经验和制度性规范可循。加强这方面研究,落实好这一规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关 键 词:政府重大决策 国家权力机关 机关职能 行政决策 行政管理过程 治理能力 全省国民经济 行政机关内部 权力运行机制 国务院工作规则
分 类 号:D624[政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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