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上海师范大学中国近代社会研究中心,上海200234
基 金: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项目
年 份:2014
卷 号:42
期 号:2
起止页码:157-16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16至20世纪中叶,徽州乡村社会长期保持着稳定的局面。宗族是徽州乡村自治的组织形式,徽商为乡村自治提供经济基础,而士绅则为乡村自治的领导力量。徽州社会系统三要素的良性互动,造成了数量庞大的正途与异途士绅。士绅的文化权力无所不在,主要表现为文会、乡评,以及编纂族谱、地方志两个方面。士绅还交通官宦,参与诉讼活动,这表明士绅是乡村自治的领导力量,具有相当的公信力。
关 键 词:徽州 士绅 文化权力 乡村自治
分 类 号:D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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