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辽宁大连116025
年 份:2001
期 号:2
起止页码:72-7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投资基金法》起草委员会确定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是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保管核算监督权三权分离的体制。“三权分离”就是投资基金运作中 ,各方当事人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利义务关系。投资基金各方当事人保持什么样的关系是投资基金立法、投资基金法理学首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对德国、日本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比较、借鉴基础上 ,按信托法原理设计我国契约型投资基金法律关系 ,以期达到从法理、法律制度上保证我国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保管核算监督权三权分离的独特运行机制。对基金资产、公司型投资基金法律关系也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 键 词: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所有权 经营管理权 保管核算监督权 法律关系
分 类 号:D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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