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的立法完善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张峰振[1]

机构地区:[1]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出  处:《法学》

基  金:司法部项目"失当行政行为救济研究"(项目编号:09SFB2017)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13

期  号:5

起止页码:33-3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权利救济方式无漏洞,是有效保护公民权利的基本条件。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主要是撤销、变更,这些方式不能有效应对不当行为的各种复杂形态及损害后果,必须加以完善。与违法行政行为不同,不当行为被撤销后必须重作;重作时,一般应受更不利决定禁止原则的约束。对于不适宜或不能撤销、变更的不当行为,应确认其不当。对不当行为造成损害的,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为构建无漏洞的权利救济方式体系,应完善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 键 词:不当行政行为  救济方式 确认不当  赔偿

分 类 号:D922.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