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四川外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 [2]德国研究中心
基 金:德国赛德尔基金会(Hanns-Seidel-Stiftung)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资助(项目编号:留金欧[2010]6003)
年 份:2013
期 号:4
起止页码:85-9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RCCSE、RDFYBKZL(收录号:483265)、RWSKHX、普通刊
摘 要:德国调解立法所呈现出来的迂回或者出路,带有明显的韦伯话语中的"祛魅"色彩,它科学地把握了调解的逻辑架构,较好地回应了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新调解法对调解员、调解程序和解法官等以精细化的法律规定,使调解的内涵更加丰富和更加符码化,其运作也日趋规范化,并为市民社会所接纳和包容。在我国和谐司法建设中,应该以德国的新调解法为学习范本,还原调解真实的合理性面相,在功能目标定位上,凸显出回应型法中的协商和调整精神底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其德性回归;也应该适时推广和完善法院外调解机制,为专业人员实施调解拓展空间,完善相关调解程序,以此提高调解效率;还应借鉴德国的和解法官模式,有效地实现诉调对接。
关 键 词:德国调解立法 调解文化 法院外调解 和解法官
分 类 号:D951.6[法学类] DD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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