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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中国反兴奋剂赛外检查强制措施的法律属性及规制    

On the Legal Nature and Regulation of Compulsory Measures for Anti-Doping Out-of-Competition Testing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黄怀权[1] 张建伟[2]

机构地区:[1]广东商学院体育部,广东广州510320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体育教学中心,广东广州510970

出  处:《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年  份:2013

卷  号:33

期  号:2

起止页码:22-2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1、CSA、CSA-PROQEUST、CSSCI、CSSCI_E2012_2013、NSSD、RDFYBKZL(收录号:498240)、核心刊

摘  要:因为我国现行的体育体制,在进行兴奋剂赛外检查时,主体具有行政属性。在检查过程中为了调查取证和保全证据,往往要对被检查人员的相关物品进行搜查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而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作出统一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设定权法定原则。从《体育法》到《反兴奋剂条例》也没有明确赛外检查强制措施的设定权,这很容易对被检查人员造成损害,对这种伤害我们可以通过申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还可以一并或单独就损害申请国家赔偿。为了减少检查双方的矛盾和摩擦,同时考虑体育行业的自身规律和特征,我们可以借鉴比例原则和CAS的临时强制,在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赛外检查强制措施的法定原则,加强体育立法并成立专门的体育仲裁法院,为解决越来越多的兴奋剂赛外检查纠纷提供法律途径。

关 键 词:赛外检查  强制措施  行政属性  法定原则

分 类 号:G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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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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