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社会风险与地方分权——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地方分级管理的原因    

Social Risks and Decentralization:The reason of decentralized supervision on national food safety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曹正汉[1] 周杰[2]

机构地区:[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出  处:《社会学研究》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批准文号:10JJD840002)资助

年  份:2013

期  号:1

起止页码:182-20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中国不仅在行政上实行高度地方分权,而且,在一些重要领域,地方分权的程度超过了效率原则的限度,形成"过度分权"。"过度分权"的表现是,中央政府把一部分全国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也下放给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负总责",形成地方分级管理体制。与美国等联邦制国家相比,中国之所以形成高度地方分权,是源于中国的一个特殊之处,即中央政府能够而且也需要通过地方政府来分散和转移社会风险。因此,在中国,中央政府为了降低自身承担的社会风险及保持政治稳定,就需要把容易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事务尽可能交给地方政府去完成,使得从效率角度来看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一部分行政事务,因降低社会风险的需要,也转移给了地方政府,导致"过度分权"。

关 键 词:社会风险 地方分权 公共产品供给

分 类 号:D630[政治学类]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