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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我国设立追续权制度的必要性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李雨峰[1]

机构地区:[1]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出  处:《中国版权》

年  份:2012

期  号:6

起止页码:9-1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RWSKHX、普通刊

摘  要:追续权是美术等艺术作品的作者和继承人在作品原件转售价格中获取一定收益的权利。其对应的法语为droitdesuite,英文为ResaleRight。这一权利最早规定于1920年3月20日的法国法中。该权利背后透射着著作权法鼓励作品创作的哲学。按照激励主义进路,如果给予艺术家足够的经济回报,他们就有充分的动力从事艺术创作。激励主义并不否认有的作者纯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而从事文艺创作,

关 键 词:制度  艺术作品 作品创作  著作权法 经济回报 艺术创作 文艺创作 权利

分 类 号:D913] D923.41[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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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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