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刑法不能承受之重——从刑法修正案(八)入手
The Heavy Burden for Criminal Law——Start From the Updated Legislation VIII of Criminal Law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二系,贵州贵阳550005
年 份:2012
期 号:6
起止页码:84-8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SCI、CSSCI_E2012_2013、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法律规范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刑法作为底限性法律规范而存在,一次法调整失灵是刑法适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危险驾驶罪,是在刑法迷信思想的支配下,基于安抚"民意"的目的而进行选择的结果。对于一次法的选择性执法导致的社会秩序失控,选择刑法作为社会秩序控制的首要工具,是刑法不能承受之重;即使是在风险社会中,对"安全刑法"的价值追求也只应使刑法有限地前出。
关 键 词:刑法 底限性 限缩的刑法
分 类 号:D924]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