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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安阳县十二个行政村负责人因土地问题被处分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孙艳庆[1] 张俊明[1]

机构地区:[1]安阳县国土资源局

出  处:《资源导刊》

年  份:2012

期  号:10

起止页码:26-2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日前,安阳县纪检部门依据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依法对违法批占土地的水冶镇、韩陵镇、吕村镇、辛村镇、许家沟乡、永和乡、北郭乡7个乡镇境内的12个行政村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关 键 词:土地问题  负责人  行政村 安阳县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村镇

分 类 号:P74[海洋科学类;海洋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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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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