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大病医疗保险应由医保经办机构经办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胡大洋[1]

机构地区:[1]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出  处:《中国医疗保险》

年  份:2012

期  号:9

起止页码:17-1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RWSKHX、普通刊

摘  要:重大疾病的发生往往会导致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甚至影响其生存质量。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参保人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既是基本医疗保险有益的补充和延伸,也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机构,经办大病医疗保险有着制度上的必要性和天然的优越性。

关 键 词:大病医疗保险 医保经办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险基金 重大疾病  参保人员  因病返贫

分 类 号:F842.6]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