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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继嗣与继产:明清以来徽州宗族的族内过继    

Adopting heirs and inheriting property:guoji inner Huizhou clan since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张爱萍[1]

机构地区:[1]合肥学院中文系,安徽合肥230601

出  处:《安徽史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清代徽州族谱资料整理与研究>(10JJDZONGHE0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旅外徽州人与近代徽州社会变迁>(11czs049)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12

期  号:4

起止页码:82-8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族内过继是明清以来徽州社会延续宗族世系的主流做法,虽然也存在异姓继承方式,但仅是少数家庭的选择。徽州宗族在遵循国家法的前提下,从继子的人选到如何上谱书写都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并载入族规家法以为定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族内过继行为。现存徽州过继文书具有丰富的内容,再现了族内过继的具体实态,而过继文书的订立,意味着过继得到了宗族的承认,继子获得了合法地位,宗族也试图通过文书把继子应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规定下来,以避免当事人日后产生纠纷,我们从中能够看到徽州宗族对乡村社会控制权的不断强化。

关 键 词:继嗣  继产  徽州  宗族 过继文书  财产权

分 类 号:K248[历史学类] K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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