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时事新闻著作权的保护及完善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郑丽艳[1] 程艳[2]

机构地区:[1]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律适用》

年  份:2011

期  号:11

起止页码:105-10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解释,所谓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依《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需要注意的是,新闻照片和其他有创作性独特编写的文字消息不属此列,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在法学界,有学者将时事新闻定义为: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等新闻机构对最近国内外大事如政治事件或社会事件所作的报道。

关 键 词:《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时事新闻 保护  《著作权法》 广播电台 媒体报道  新闻照片 新闻定义

分 类 号:D923.4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