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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评方正公司诉宝洁倩体字侵权案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刘春田[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出  处:《知识产权》

年  份:2011

卷  号:21

期  号:5

起止页码:7-1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对于方正“倩体字”法律纠纷,争议的核心不是字体问题,而是单个方正字是否是美术作品问题。采用劳动与创造相区分的方法,分析方正字生成的关键环节和制作过程,结果表明,方正字库和与字库互为规定的单个字型,其生成过程从始至终,都是劳动,没有创造行为。方正字制作过程与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对比研究说明,方正字不具有书法艺术的本质属性,与书法艺术有本质区别,不是作品,无法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关 键 词:字形 艺术作品 著作权法 创造  劳动  

分 类 号:D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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