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    

Tort Liability for Indirect Infringement of Copyright in the Internet according to Article 36 of the Tort Law PRC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吴汉东[1]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出  处:《中国法学》

基  金: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7&ZD006)

年  份:2011

期  号:2

起止页码:38-4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信息交流中处于中立第三方地位。在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害著作权行为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共同侵权行为的帮助人,承担间接责任。这是一种过错责任,即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具备"明知"(实际知道)和"应知"(推定知道)的主观要件时所承担的侵权责任;同时,它亦为一种不真正连带责任,事实上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最终责任。

关 键 词:网络服务提供者 间接责任  过错责任 连带责任

分 类 号:D923.4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