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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试论我国二倍工资罚则的不足与完善    

Discussion on Deficiency and Perfection of Punitive Provisions of Double Wages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涂富秀[1]

机构地区:[1]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系,福建福州350002

出  处:《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年  份:2011

卷  号:32

期  号:1

起止页码:37-4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我国的二倍工资罚则存在以下争议: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是劳动报酬还是赔偿;劳动者拒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事后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不明确;用工之日的内涵不确定;一个月签约宽限期的适用范围模糊;二倍工资支付的期限不具体.今后立法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区别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明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配合义务;明确规定二倍工资支付的具体期限;界定用工之日和宽限期的适用范围.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二倍工资罚则  立法不足  完善  

分 类 号:D9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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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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