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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开放式教学理论在法学教学中的适用——诊所教育的双重功效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杨庆玲[1]

机构地区:[1]大庆师范学院法律系,黑龙江大庆163712

出  处:《商业经济》

基  金:大庆师范学院2009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论特色社会课堂的双重功效--中国化法学诊所教育(JY0904)

年  份:2010

期  号:20

起止页码:119-12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普通刊

摘  要:当前,中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严重问题,法学教育存在定位偏差,法学教育师资不足。转变应试性法学教育模式为开放性法学教育模式是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之首要任务。开放式教学理论强调,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的内部心理表征过程,教师的角色是思想的"催化剂"与"助产士"。将这一理论应用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育,恰恰体现了诊所教育的双重功效——法律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训练。

关 键 词:开放式教学 诊所教育 职业技能  职业道德

分 类 号:G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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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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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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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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