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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公共警告与“信息惩罚”之间的正义——“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折射的法律命题    

Justice Between Public Warning and Information Publicity Penalty——Legal Issue Mirrored in 'Nong Fu Shan Quan Arsenic Gate'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朱春华[1]

机构地区:[1]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出  处:《行政法学研究》

年  份:2010

期  号:3

起止页码:69-7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缘自海口市工商局一则错误的公共警告,伤害了合法商家,造成了社会恐慌,又有损政府的公信力。"砒霜门"并非偶然事件,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分析肇生事端的公共警告,可以看到它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需求——既能满足风险社会里公众的安全信息需求,又能成为行政机关有效促进法律实施的惩罚(制裁)手段。公共警告像一切权力一样既可能为善又可能为恶,我国相关法制的疏漏造成了"砒霜门"式事件一再发生,需要强化法律治理以实现正义。

关 键 词:“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  公共警告 法律惩罚

分 类 号:D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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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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