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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禁止“有偿家教”的地方立法思考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杨旭[1,2]

机构地区:[1]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聊城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出  处:《当代教育科学》

年  份:2010

期  号:8

起止页码:11-1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国务院办公厅[2008]13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但现实中,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在一定范围存在从事有偿家教现象。

关 键 词:有偿家教 立法思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义务教育法》 中小学教师  学生合法权益 利用职务之便 国务院办公厅  

分 类 号: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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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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