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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成都市农村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行为的危险因素    

Risk factors of criminal behavior in persons with schizophrenia in a rural Chinese communi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陈鹏宇[1] 冉茂盛[2,3] 廖志刚[4] 毛文君[5] 唐翠萍[6] 胡世辉[5] 张浪[5] 乔聚耀[5] 林福荣[6] 陈刚[6] 尹韡[6] 马晓静[6] 李斯干[6] 陈丽云[7]

机构地区:[1]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成都610000 [2]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科,成都610041 [3]美国关岛大学,美国关岛96923 [4]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学教研室,成都610000 [5]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成都610000 [6]新津县精神病院,成都611400 [7]香港大学,中国香港999077

出  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基  金: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NIH;1R01TW007260-01);美国自杀预防基金会(AFSP;07-09)

年  份:2010

卷  号:24

期  号:3

起止页码:206-21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CSCD、CSCD2011_2012、CSSCI、CSSCI_E2010_2011、JST、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目的:探讨农村社区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行为的发生率及其相关因素。方法:对成都市新津县农村社区中51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犯罪行为及其临床症状、社会功能、治疗、照管等情况进行了14年(1994-2008年)的随访调查。调查工具包括精神现况检查第9版(Present State Examination,PSE-9)、社会功能缺陷筛查表(Social Disability Screening Schedule,SDSS),以及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ositive and Negative Syndrome,PANSS)等。结果:在14年的随访调查中有489例患者(95.9%)完成了随访。随访患者终身犯罪行为的发生率为13.5%。犯罪行为在未婚(19.1%)、较年轻[平均年龄(41.2±16.6)岁]、发病年龄较早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平均发病年龄(28.4±10.4)岁]中较常发生。随访资料中,患者家庭经济状况较差(16.6%)、缺乏监护照管人(28.6%)、无家可归(25.0%),及PANSS总分(68.7±28.7)和阳性(14.1±7.4)、阴性(19.3±10.2)分较高的患者中犯罪行为的发生率较高(P<0.05)。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犯罪行为在农村社区中较为常见,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在制定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政策、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及家庭干预时,应考虑社区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犯罪行为及其危险因素(如患者的婚姻、家庭及监护照管状态、社会支持系统等)。

关 键 词:精神分裂症 犯罪行为 危险因素  农村 社区  前瞻性对照研究

分 类 号:R749.3] D919.3[临床医学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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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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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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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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