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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因放弃而取消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张西[1] 王文信[2]

机构地区:[1]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

年  份:2009

期  号:18

起止页码:71-73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核心刊

摘  要:村民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和享有获得征地补偿费用的权利,不是村民会议民主议定的范围和问题,村委会不得以村民会议民主表决为由剥夺其成员的正当、合法权益;村民具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特定的,不因出具放弃保证而取消。

关 键 词: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资格 放弃  村民会议  征地补偿费用 组织成员  合法权益 村委会

分 类 号:D922.32[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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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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