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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罪刑法定原则与民族习惯法    

On the Principle of a Legally Prescribed Punishment for a Specific Crime and Minority's Customary Law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苏永生[1]

机构地区:[1]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西宁810007

出  处:《法制与社会发展》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藏高原地区刑事法治发展制约因素及解决机制研究"(08XFX019)

年  份:2009

卷  号:15

期  号:5

起止页码:3-1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在中国当前语境下,罪刑法定原则很大程度上被理解为是形式理性的,似乎与民族习惯法之间具有天然的不可调和性。但仔细研究可以发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只是在"确定为有罪"和"加重刑罚处罚"两方面排斥民族习惯法。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来看,民族习惯法完全可以通过"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进入司法过程,对国家刑事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大有裨益,因而在我国应当受到重视。如今的罪刑法定原则不仅具有抵制"入罪"的功能,而且具有"出罪"功能;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民族习惯法的功能主要表现为"出罪",并可以通过阶层式犯罪成立体系来实现。

关 键 词:罪刑法定原则 中国语境 实质侧面  民族习惯法

分 类 号:D924] D921.11[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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