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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新课程标准下教师行为要做到“四要”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李秀艳[1] 黄树林[1]

机构地区:[1]桦甸市二道甸子中学

出  处:《吉林教育(综合)》

年  份:2009

期  号:4

起止页码:65-6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一要清洗脑子,更新观念。在推行新课程的改革中,教师必须以新的观念来理解和实施新课程,否则,以原有的观念看待新课程,无异于“旧瓶装新酒”、“穿新鞋走老路”,实际上体现不了新课程理念的要义。教师观念的转变首先是教学观念的转变,教师不能再把学生看作是消极的知识的“容器”,应该把学生看作是知识的积极建构者,拥有无穷的创造潜力。其次要树立全新的德育观。我们不要使德育空调、乏味甚至失去可信度,

关 键 词:新课程标准 教师行为 新课程理念 更新观念  教学观念 教师观念 创造潜力  德育观

分 类 号:G633.6[教育学类] G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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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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