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On Disciplinary Compensation In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钱玉文[1] 骆福林[2]

机构地区:[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2]江苏工业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常州213164

出  处:《法学杂志》

基  金: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反垄断法视野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08SJD8200007)

年  份:2009

卷  号:30

期  号:4

起止页码:112-11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惩罚性赔偿突破了补偿性赔偿的填平原则,我国知识产权法中惩罚性赔偿的确立有其法律正当性,具有经济效率。惩罚性赔偿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是知识产权法定赔偿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惩罚性赔偿数额应在知识产权法定赔偿金范围内进行确定。

关 键 词:知识产权 补偿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分 类 号:D923.4]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