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
年 份:1996
卷 号:15
期 号:4
起止页码:44-4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我国现行用益物权体系存在四个缺陷:一是生造法律词语,人为地割裂了法律文化的继承性;二是“使用权”涵盖太广,且用词不科学;三是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用益物权形式立法缺漏;四是以经营权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欠妥。在制订物权法时,应当:(1)将现行的“使用权”一分为二,即地上权和自然资源用益权;(2)创设地役权制度;(3)建立统一的承包经营权;(4)将典权纳入立法并扩充其范围;(5)既然国有企业应享有法人所有权,那就应将经营权从立法中抹去。
关 键 词:用益物权 地役权 承包经营权 地上权 宅基地使用权 相邻关系 用益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 法律文化
分 类 号:D923.2]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