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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还是提“人大集体有权、个人有责”好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陈书侨[1]

机构地区:[1]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出  处:《人大研究》

年  份:2009

期  号:1

起止页码:46-4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一段时间以来,很流行一句话,就是“人大集体有权、个人无权”。人大集体有权,说的是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有权;个人无权,说的是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权。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这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一人只有一票,人人权利平等,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这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特点,也是人大权威的鲜明体现。在内部场合,在强调人大集体行使权力时,说集体有权、个人无权,其用意是好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社会上不少人却把它作为流行语和口头禅,不分场合,到处使用,有的甚至把人大的集体和个人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这就不妥,其影响也是不好的。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集体  个人  少数服从多数 人大工作 民主集中制 组成人员  人大代表

分 类 号:D624[政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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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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