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 [2]兰州商学院艺术学院,兰州730020
基 金: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朝村制及西北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研究(项目号:07XVS004)
年 份:2008
期 号:6
起止页码:185-18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吐蕃统治敦煌时期在僧官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而设置了法律、判官等职,嗣后建立的归义军政权在僧官系统上沿用这些僧职的同时又恢复了僧政一职。这些僧官设立以后逐渐向寺院纲管体系渗透,伴随着僧政、法律、判官等僧官的寺职化,吐蕃归义军时期敦煌寺院的纲管由原来寺主、上座、维那组成的三纲体制演变为由寺级僧政、法律、判官、寺主、上座、维那组成的新的六纲体制,在新的六纲体制下,寺级僧政、法律、判官拥有较大的寺务管理权,而传统三纲的地位则渐趋衰微。
关 键 词:吐蕃归义军时期 敦煌 寺院 纲管
分 类 号:G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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