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我国施行卷宗移送主义的可行性分析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邱志强[1] 孙喻[1]

机构地区:[1]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102200

出  处:《中国检察官》

年  份:2008

期  号:7

起止页码:61-63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一、我国刑事证据移送方式的变迁所谓刑事证据移送方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卷宗材料从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移转的具体方式。一般划分为当事人主义的移送方式和职权主义的移送方式两大类型。职权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卷宗移送主义,即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不仅提供起诉书,还同时移送所有卷宗材料。当事人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卷宗移送方式,指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关 键 词:职权主义 卷宗 刑事诉讼程序 起诉状一本主义 当事人主义 性分  证据移送  公诉机关

分 类 号:D925.2]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