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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浅析民事抗诉案件再审开庭审理中的几个问题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付大银[1] 时洪[2]

机构地区:[1]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464000 [2]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检察院,464400

出  处:《中国检察官》

年  份:2007

期  号:10

起止页码:29-3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抗诉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时的庭审范围应以抗诉书的内容为中心,结合当事人的申诉意见、被申诉人的不同意见确定,但不能超出原审的诉讼范围;检察机关出席法庭的检察官除宣读抗诉书外,对抗诉书所确认的事实负有举证义务;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对原审来说是诉后监督的继续,对再审来说是诉中监督。

关 键 词:民事抗诉 开庭审理 庭审范围  举证义务 法律监督

分 类 号:D925.1] C934[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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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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