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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人大代表“劝退”制度不合法理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何金书[1] 蒋松柏[1]

机构地区:[1]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

出  处:《江淮法治》

年  份:2007

期  号:10S

起止页码:55-5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当前,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对那些不便履职、不履职和履职情况差的人大代表实行“劝退”制度,这从表面上看,是代表的个人自愿行为,然而,究其实质则或多或少带有强制的意味.违背了代表辞职的自愿原则,有悖于现行法律的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在现行条件下推行人大代表“劝退”制度尚不成熟,其具体理由有三: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地方人大常委会 法理 自愿原则 现行法律 辞职  

分 类 号:D622[政治学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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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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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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